【重点工作】阳光下的守护丨六成刑事案件侦查、审查、审判实现“一站式”办理,诸暨打造轻罪案件办理新模式
6月12日,绍兴诸暨市驾驶人罗某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查获,诸暨市轻罪案件办理中心根据轻罪案件办理指引,认为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办案民警迅速查明犯罪事实、固定相关证据,于17日移送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于23日提起公诉,市人民法院于27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通过侦查、公诉、审判人员在轻罪案件办理中心集中办公、信息共享、快速流转,类似的轻罪案件办理时间缩短了近一半,大大提升了刑事司法效率。”诸暨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叶斌说。
2024年3月,浙江省首个轻罪案件办理中心在诸暨成立,公检法机关分别抽调精干力量入驻。该中心配备常驻值班律师,建立调解、听证、不起诉宣告等功能区,按照“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要求,采用集中快速侦查、起诉、开庭的快办模式,60%刑事案件侦查、审查、审判实现“一站式”办理,提高了案件流转速度。
该中心成立以来,公安机关办理的轻罪刑事案件在首次采取强制措施后10天内移送审查起诉的占比达32%;检察机关办理的简易案件全部实现45天内审结,审查起诉阶段平均办案时长降低55%;法院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结率达68%。
作为入驻轻罪案件办理中心的重要力量,诸暨市公安局聚焦轻罪案件“优办、优调、优治”三大领域,联合出台《关于建设“枫桥式”轻罪案件办理中心的实施意见》,通过创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办理路径,全力打造“枫桥式”轻罪案件办理体系。
“轻罪案件办理中心创新推行包括矛盾评估机制、点单择调机制、听证解争机制、赔偿保证金机制、调解帮教协同机制的‘五制’调解法,努力让每一起纠纷都能找到最合适的化解方式。”法制大队民警吴丽佳介绍,今年年初以来,诸暨市已累计化解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60余起,和解率超过93%。
为深化轻罪案件诉源优治,助力轻微刑事犯罪人回归社会,轻罪案件办理中心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辅导、就业技能培训等。今年以来,轻罪案件办理中心已开展技能培训15场次,受到社区矫正人员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