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图文解读】《诸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05 10: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办
政策原文

【图文解读】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浙江省2025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明确了,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现调整公布诸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二、目标任务

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好办易办”“快办优办”,以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融合为主要抓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全面提升全省政务服务均等化、智能化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三、主要内容

调整公布《诸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后我市政务服务事项从2024年的2281项调整至2025年的2307项,其中行政许可854项、行政给付94项、行政确认250项、其他行政权力441项、行政征收61项、行政备案328项、公共服务218项、联办事项61项。

明确我市41个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中心层级情况,其中纳入市级中心2014项,涉及公安、民政、社保、医保、资规、卫健、市场监管等37个部门(单位)事项;纳入镇级中心752项,涉及公安、民政、社保、医保、资规等19个部门(单位)事项;委托村级中心代收代办293项,涉及公安、民政、社保、医保、卫健等9个部门(单位)事项。另因场地限制等原因,设置车管、退役军人、婚姻登记3个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是推进事项进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清单明确的办理层级,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目录调整情况,同步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事项认领、修改、删除工作,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信息一致。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依据清单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以最优的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