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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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现有我市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至苏州巨联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利用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现将转移申请情况于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申请企业名称 | 危废名称 | 危废代码 | 拟转移数量 | 利用/处置单位 | 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 | 运输单位 | 转移期限 |
浙江元集新材料 有限公司 | 二甲基甲酰胺废液 | 900-404-06 | 700吨 | 苏州巨联环保有限公司 | JSSZ0584OOD086-7 | 苏州巨联运输有限公司 | 2026.12.31 |
联系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话:0575-80727112 传真:0575-8701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