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成立诸暨市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29 11: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

一、制定依据

为及时有效化解诸暨市旅游领域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浙江省旅游条例》《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成立诸暨市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

二、意见征集及反馈情况

《通知》由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起草,于2026年5月25日到6月4日向6个部门征求意见,共收集到书面意见0条。2026年6月9日到7月10日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收到0条意见,程序合法。

三、主要内容

(一)机构性质:明确诸暨市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是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职权成立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二)组成人员:明确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由局机关干部和专职律师组成。

(三)工作职责: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内的旅游纠纷进行行政调解。

(四)基本原则:明确委员会以自愿平等、合法正当、公平公正、便民高效、部门联动为基本原则。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第一解读人:石蕾莎(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队长)

具体解读人:周一馨(行业管理与政策法规科科长)

联系方式:0575-8869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