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诸暨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14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详实、更优化,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形成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财政信息等信息。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8条,其中微博1300条、微信公众号1460条、政务动态26条、通知公告9条、其他信息33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保障公开信息的质量,我局根据《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规定》与《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信息公开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群众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方便群众获取公开信息,我局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并按要求建立了公开信息指定查阅场所和申请公开受理点,将公开信息按目录索引分门别类进行装订成册,落实专人为上门查阅的群众提供指引服务。

(四)积极推进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公安局的政务动态。一是通过“诸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利用“诸暨警方”“诸暨交警”、官方微博等新闻媒体公开;三是利用法润诸暨、微电影下乡、蓝盾反诈下基层活动等渠道进行公开普法教育;四是通过手机短信提醒平台进行公开。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此外,共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9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0

742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19

180266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中止)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在人员配备上仍有缺位,但通过努力,在制度落实以及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方面取得了进步。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网上信息的获取以及索取途径进一步熟悉,故信息公开服务方面有待于改善和提高。下阶段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在保证信息公开数量的同时,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包括在及时性、准确性方面,加大关注。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丰富的形式和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多维度宣传公安信息公开情况,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信息公开的红利。三是丰富信息内容及公开形式。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安全防范、场所整治、打击网络赌博、交通等热点问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线上访谈、网络直播、宣传小视频等形式,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及时、准确解答人民群众的咨询提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