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诸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25

本年报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诸暨市财政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时、实时公开稳增长、惠民生、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进一步加强了财政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

我局紧紧牢筑组织领导基础,在内部工作岗位职责调整后及时更新领导小组名单。新小组由郭伟锋局长任组长,戚俏新、杨胜新、杨列伟、朱向前、斯巍等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胜新兼任。工作组由陈家骏(办公室)、蒋珂珍(办公室)、杨锋(信息中心)以及各科室信息采集员组成本局依公开申请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

(二)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 

我局在主动公开上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及解读、其他政策文件、各类通知公告、财政工作动态、计划总结、人事信息、行政执法、预决算公开信息、收费项目标准、政府采购等信息。2020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微信50条。

(三)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

我局尽量将不涉及秘密的文件在网上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为公众提供方便。我局依申请公开均由专人受理、审核、反馈,公职律师严格把关,2020年我局共收到3起依申请公开的请求,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

我局积极探索建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立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作为对外“窗口”统一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建立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分管领导三道审核关,保证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五)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

我局坚持以群众便利、信息安全为原则,进一步拓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深入开展各项财政业务动态和相关政策宣传。同时,我局还通过举办培训教育会、实地走访、发放“政策笔记本”等形式增强与企业和群众的现实互动。

(六)监督保障进一步严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我局制定了《诸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责任划分、责任认定、处理情形等,严格规范本局信息公开程序。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对我局信息公开进行研究指导,保证信息公开合法合规,保障公民知晓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4

193.94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形式拘泥于老把式的文字公开,尤其是对于一些专业领域的信息,公开风格过于官方、理论性太强,缺少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公开形式,与便利、实用、有效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舆情收集和回应不够高效率。在社会关注的财政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尚缺少专业的舆情监测手段,难以及时有效回应公众关切。因此在2021年度,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信息公开的要求,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工作,推动公开质效全面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