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诸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5-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诸暨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部门职责依法向社会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重点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度,诸暨市财政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1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聚焦财政预决算、惠民惠农资金、财政收支、政府债务、直达资金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时公开2024年政府预算和2023年政府决算,指导全市97个部门和222个所属单位及时公开部门(单位)2024年预算信息和2023年决算信息。进一步推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信息公开,涉及项目10只,金额达1.27亿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遵守依申请公开规范流程,切实执行相关办理规定,强化办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服务意识,同时经办人积极主动学习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要求与规范,确保群众申请渠道始终保持畅通无阻。2024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只,其中结转下年1只,均已按时按要求答复办结,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依据“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压茬推进;及时完成错敏词、错链整改,累计整改366处。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强化办公室、数字财政管理中心等多科室协同,开展定期排查,保障个人隐私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进行平台信息录入、更新等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网站目录;严格对照目录规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进一步整理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积极采用图片解读、文字解读等生动直观的形式,推动财政政策精准解读、宣传到位,2024年解读政策3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各科室及时、规范提供相关栏目信息,保证公开网站栏目完善更新及时。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对公开的内容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4年审核101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财政业务理论性较强,政务公开财政业务内容的语言通俗化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不够丰富,2024年政策解读方式仅文字解读、图文解读两种形式。三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5年,将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学习,提升全局公开意识。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持续推动各科室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组织业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财政厅、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加强不同部门间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互鉴与交流合作,在学习和交流中寻求新思路、新办法。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对一些专业性强的政策信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如采用视频解读和主要负责人解读结合的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对财政业务术语在政策解读过程中进一步深入解读。

三是注重时效,规范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完善相关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积极性,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宜

2024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