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2-09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诸暨市统计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诸暨市统计局办公室赏威,联系电话:0575-87261169。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专门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根据信息安全需要关闭南海网上直报系统和局网站,按市统一要求局网站已整合至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群管理。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思路,并进一步强化统计服务意识,提高统计服务效率,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各界需求,我局认真落实《诸暨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制订了有关统计信息公布、认证等制度,凡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照《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
  1.机构信息: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工作职责;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及工作分工;内部机构与下属单位、基本职能及其人员分工、联系电话。
  2.政策文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重大政策、制度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及相关问题的解答等。
  3.决策信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统计数据信息(年度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月度统计信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监测报告。
  4.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工作思路、工作总结;通知公告,工作先进表彰通报;统计调查制度改革和基础建设情况;统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安排。
  5.行政执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统计执法检查、业务稽查、工作巡查重点与活动安排;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重大违法案件通报。
  6.人事信息:干部任免公示及结果;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及录用情况。
  7.公共服务:统计数据认证;统计制度释疑、统计知识问答、统计标准解释、统计指标解读等。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局栏目”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局栏目”上查阅,也可以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二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办公地查阅这类信息。我局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查阅、咨询。受理机构:诸暨市统计局办公室。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75-87261169,传真号码:0575-87118972。通信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浣纱支路58号,邮政编码311800,电子邮箱地址:bgs87014315@163.com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此类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免收政府信息费用,对外免费提供各类信息。全年共有近2800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绝大部分已作答复。其中,现场咨询400人次,占14.3%;电话咨询2400人次,占85.7%。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受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阶段,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强化综合数据库系统建设,加强对信息化设备的优化配置,及时更新统计信息资料,加强对统计网络运行的安全管理,确保统计信息网络的高效、安全、稳定。
  2.进一步加大机关内部协调配合的力度。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成员的责任,切实有效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