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重点领域环境保护等信息。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5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55条,公示审批、行政处罚2245条,微信52条(微信公众号未注销前)。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落实,我局坚持“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凡公开、必审查、后公开”。各类信息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执法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以开展。为此,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积极参与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扩宽公开渠道,一是网站公开。把“诸暨市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舆情引导的重要平台;二是LED屏幕公开。所有岗亭配备LED显示屏,方便群众查看有关公开的信息;三是依托“12345”、“96345”等平台,结合我局工作,针对群众提出的信息诉求,及时提供资料反馈。对投诉、咨询等诉求,均第一时间接收、认真查访核验、客观准确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不属于我局的诉求事项,也耐心细致解答;四是利用《诸暨日报》、诸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五是利用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讲堂进行行政执法法律公开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8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增加8 | 216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249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不够完善;二是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够全、深度不够等问题;三是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进一步拓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