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诸暨市开发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诸暨市开发委联系(地址:诸暨市文种南路18号,邮编:311800,电话:0575—8070158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我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
一是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2条。结合机构改革工作,重点对我委的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及职责进行调整,更新相关机构信息20条(其中领导成员8条、机构职能1条、内设机构5条、下属机构5条、投资咨询1条);及时更新政策文件信息2条;公开工作信息25条(其中计划总结1条,通知公告24条);公开民生事项、人事信息、财政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各1条。
二是聚焦单位主责主业,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发布各类动态信息60条,主要涉及产业培育、城市建设、营商环境建设、“三服务”工作等群众和企业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内容。其中,通过报刊发布18条(《诸暨日报》14条、《绍兴日报》1条、《浙江日报》3条);通过电视台发布24条(诸暨电视台21条、浙江卫视3条);通过浙江新闻移动客户端发布10条;通过诸暨日报爱诸暨微信公众号发布7条;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今年来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制订出台《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二是抓好队伍建设,配齐人员力量,分别落实专人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和新闻媒介信息发布工作,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业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积极用好政府网站普查监测平台,依托平台的实时监测功能及时对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查漏补缺,不断规范完善相关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二是加强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平台的合作,不断完善优化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及时、便捷、形象直观地回应企业、群众等社会各界对开发区发展的关切。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制订出台《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面清单”,防止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不正确、不及时等现象的出现。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委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风效能建设考核、依法行政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评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政府网站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丰富,同时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深入学习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及时更新、丰富栏目内容,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格式进行全面规范,不断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