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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诸暨市山下湖镇明珠南路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出让地块的其他指标按规划要求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11日(机关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诸暨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诸暨市滨江北路1号12楼)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7日至2008年8月11日(机关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诸暨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1日下午4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诸暨市招投标中心将在2008年8月1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08年8月13日上午9时在诸暨市招投标中心13楼开标室(一)开标。
七、本次招标不允许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或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指定银行:交通银行诸暨支行
户 名:诸暨市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账 号:0149001578-080102
九、本次出让活动委托诸暨市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
联系地址:诸暨市滨江北路1号12楼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5-87253012
联 系 人:袁成国 毛桥旺
十、本次招标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招标文件和具体要求,有关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诸暨市招投标中心
2008年7月24日
出让地块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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