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诸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就2026年度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应店街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相关意见征求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30日),如对2026年度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应店街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有相关意见或建议的可在2026年8月30日之前通过电话向应店街镇人民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反馈,具体规划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线办:应店街镇人民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
联系地址:诸暨市应店街镇公园路1号
联系方式:0575-87086555
联系人:张侨蕾
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附件:1.起草说明.doc
2.决策依据.doc
3.应店街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2026-2035).pdf
2026年7月31日,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26年度应店街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于2026年8月30日截止,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条,主要是关于对飞跃村部分区域林地规划有异议的意见,因该意见未说明具体异议内容(如涉及的具体地块位置、异议事由、依据等),因内容不明确,无法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相关规定,意见采纳需以具体、明确的建议内容为基础,故不予采纳。特此公告说明。
诸暨市应店街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