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朱坚阳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党组:
市委研究:
提名朱坚阳同志任市建筑业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提议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提名赵益军、何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提名冯国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提名傅杰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提名杨胜新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提名冯正满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提名姚勇琪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提议免去其兼任的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孙永祥同志任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提名寿浩波同志兼任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提名楼征三同志兼任浙江诸暨珍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提名郑轩扬同志任浙江省五泄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提名胡建法同志任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享受正职待遇),提议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局长级)职务;
提议免去周炜平同志兼任的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提议免去楼闯同志兼任的浙江诸暨珍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提议免去吕靖江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会议成员职务;
提议免去张凯歌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提议免去蒋明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提议免去钱伟良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提议免去何国军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提议免去徐高飞同志的市水利水电局副局长职务;
提议免去邹岚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市贸促会副会长职务;
提议免去骆杰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提议免去宣建东同志的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提议免去吴鹏锋同志的浙江省五泄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中 共 诸 暨 市 委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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