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5-05-13 09: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质监局

一、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及所辖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质人发[2011]11号),设立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本辖区质量、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
  2、负责全市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市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4、负责全市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5、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6、负责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8、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负责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9、负责本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0、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11、领导和管理局直属单位、乡镇基层站(所);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
  12、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包括: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预算、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预算。
二、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收入预算 778.3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48.32万元,占96.15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0 万元,占3.85 %;专户管理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单位结余资金 0 万元,占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支出预算为778.3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315.7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2.90万元;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8.52万元; 住房公积金30.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30万元;标准化管理35万元;证件工本费安排的支出15.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2.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59万元;项目支出360.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315.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和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
  2.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22.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经费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48.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医保缴费的基本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30.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 50万元,主要用于名牌培育及区域名牌推广使用经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企业的监管、枫桥香榧等地理标志保护经费、编撰《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志》等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安排230万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民生计量器具的监管和检测经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等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管理等项目支出。
  8.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证件工本费安排的支出(项)安排15.68万元,主要用于代码证书费等项目支出。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侨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2.02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 15.4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2.4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新增或更新车辆0 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指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指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