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5-05-13 17: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旅游局

一、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据此制订本市有关旅游行业行政法规的实施意见。

  2.负责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宏观指导;负责旅游线路的规划;负责申报景区建设项目,并办理有关手续,指导旅游业的经济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体系。

  3.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对全市风景名胜、旅游资源的规划并保护,协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全市风景旅游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实施措施,在统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4.负责组织全市风景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并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搜集和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及时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信息。

  5.负责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行业管理。归口审核申报旅行社(公司);负责旅游涉外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定和年检年审;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游客的投诉。

  6.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行业的岗位资格考试认证。

  7.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旅游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整顿,以及协调旅游交通和景区秩序;指导和协调旅游商品产销,旅游安全、旅游娱乐等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旅游局本级预算。

  二、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旅游局2015年收入预算965万元,其中:专户管理其他资金9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旅游局2015年支出预算为96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万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行政运行支出123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80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三)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侨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工作业务接待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