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22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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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财税局
一、2014年财政总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收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4.38亿元,增长8%,决算收入为66.3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增长11.3%。
其中,税收收入60.8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10.5%。收入分项目决算数为:
(1)增值税收入9.8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2%,增长9%,其中:增值税25%部分收入8.4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4%,增长1.9%;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1.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1.6%,增长85.7%,主要是电信业、邮政服务业和铁路运输业从2014年起实施“营改增”。
(2)营业税收入16.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7%,增长8.5%。
(3)企业所得税40%部分收入8.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4%,增长15.9%。
(4)个人所得税40%部分收入2.9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1%,增长13%。
(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3.4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2%,增长11.3%。
(6)房产税收入2.3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6%,增长14%。
(7)城镇土地使用税4.6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6%,增长45.1%,主要是2013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普查核实后补差部分于2014年一季度入库。
(8)土地增值税4.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4.5%,增长15.3%。
(9)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5.8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8%,下降10.8%,主要是受宏观大环境影响,土地出让和房地产销售形势比上年有所下滑。
(10)其他税收收入2.2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6%,增长10.4%。
非税收入5.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7%,增长21.1%。收入分项目决算数为:
(11)专项收入1.6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7%,增长8.2%。
(12)其他各项收入3.8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4.8%,增长27.6%,主要是镇乡(街道)“无违建”创建行为罚款增加较多,罚没收入增长40.5%。
2.支出。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6.23亿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省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调入资金等,年度预算指标为78.5亿元。决算支出为74.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增长10.6%。支出分科目决算数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8%,增长10.1%。
(2)国防支出0.0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9%,下降9.3%。
(3)公共安全支出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增长13.2%。
(4)教育支出19.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增长7.6 %。
(5)科技支出4.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1%,增长28.6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97.5%,增长15.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97.8%,增长14.3%。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4%,增长13.3%。
(9)节能环保支出1.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5%,增长38.7%,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和黄标车整治增支因素。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9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增长43.2%,主要是“三改一拆”和环卫经费、市政管理经费增加等因素。
(11)农林水事务支出7.2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3%,增长8.4%。
(12)交通运输支出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增长37.5%,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2亿元全部用于交通运输支出。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下降9.2%。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6%,下降36.9%。
(15)金融监管支出0.0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74.7%。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2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6%,增长25.7%。
(17)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4%,下降58.8%。
(18)住房保障支出1.2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5%,下降44.9%。
(19)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0.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加37.2%。
(20)其他支出0.0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下降 95.5%。
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财政体制的通知》(浙政发〔2012〕85号)精神,经与省财政结算,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34亿元,加上当年税收返还收入4.01亿元、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36亿元、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2亿元、绍兴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0.1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7.0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亿元、调入资金3.95亿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精神,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12亿元、基金结余超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1.49亿元、其他资金调入0.34亿元】,减去上解省财政支出17.7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85.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9亿元,年末结余5.96亿元(主要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下达较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须按进度拨付和政府采购项目跨年支付形成的结余)。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收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8.21亿元,决算收入104.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8.7%,增长3.2%;剔除政府投融资公司融资地块办理权证补缴土地出让金40.44亿元后,政府性基金收入为63.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2%,下降36.9%。收入分项目决算数为: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0.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1.9%,下降5.3 %。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下降16.1%。
(3)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7 %,增长10.9 %。
(4)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0.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47.9%,下降25.7 %。
(5)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5%,增长2.9%。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97.9%,增长0.8%。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9.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9.1%,下降0.4 %。其中政府投融资公司融资地块办理权证补缴土地出让金40.44亿元,剔除融资地块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收入为49.4亿元,下降45.2%。
(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4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3%,下降44.9%。
(9)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1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下降37.9%。
(10)彩票公益金收入0.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8%,增长7.2%。
(1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9%,下降23%。
(1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01亿元,增长10.8%。
(13)其他政府性基金8.2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60%,增长212.4%。
2.支出。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8.2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省专项补助、当年超收收入,减调出资金,年度预算指标为117.54亿元。决算支出为101.12亿元,下降7.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9亿元,总计完成年度指标的87.3%。支出分项目决算数为:
(1)教育支出1.0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2%,下降11.7%。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34%,下降6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下降2.8%。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6%,下降8.5%。
(5)农林水事务支出0.8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2%,下降69%。
(6)资源勘查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4%,下降82.1%。
(7)其他支出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9%,增长123.1%。
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财政体制的通知》(浙政发〔2012〕85号)精神,经与省财政结算,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4.04亿元,加上省转移支付补助2.71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3.25亿元,市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为120亿元。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1.12亿元,调出资金3.4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5.39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科目结余10.69亿元,主要是下年土地收储资金和部分土地出让金收入分解缴库较迟形成的结余)。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1.收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0.34亿元,决算收入为42.8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3%,增长7.9%。收入分项目决算数为: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3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6%,增长6.6%。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9%,增长22%。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5%,增长20.9 %。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7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增长6.2%。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4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17.7%。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下降9.2%。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2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8%,增长10.8%。
2.支出。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8.03亿元,决算支出为32.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6%,增长30.2%。支出分项目决算数为: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2.5%,增长54 .3%。
(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6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7%,增长65.9%。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增长31.9 %。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6%,增长17.4%。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5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6%,增长58.5%。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5%,增长11.8%。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1%,下降3.4%。
2014年末,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为74.0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2.9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9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9.0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83亿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0.51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4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0.32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为39.4个月(全省平均支付能力为27.1个月)。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1.收入。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亿元,决算收入0.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支出。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调出资金0.12亿元。
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亿元,调出资金0.12亿元,年末结余0.08亿元。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财政预算后,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切实按照会议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围绕预算收入目标、支出重点,认真研究落实,努力做好预算收支执行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一)做好“改革创新”文章,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
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的要求,编制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四本预算,努力将所有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推行部门预算编制集体会审制,提升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贯彻上级预算公开有关要求,积极主动推进预算公开,做好政府预决算、人代会审查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工作。继续推进镇乡(街道)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新一轮市对镇乡(街道)财政体制,指导督促镇乡完善预算管理。构建财政性资金“资金池”,解决财政专户多、杂、散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调度能力。
(二)做好“增收节支”文章,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着眼于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和经济税收协调发展,扎实做好全年组织收入工作,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60.6%,位居全省前列。坚持依法治税,出台《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土地出让收入、罚没收入、彩票资金等重点非税收入征管,推进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化改革。认真贯彻中央、省、绍兴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完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支出标准,规范经费管理。加强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58.1%。
(三)做好“监督管理”文章,提升政府资金使用绩效。
研究制订预算项目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办法,试点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强化财政资金拨付审核,完成165只项目概算审核,送审总金额43.69亿元,净审减金额3.05亿元,审减率为7%;全年政府采购总金额23.26亿元,节约资金2.2亿元,节资率9.5%。省级企业奖补项目资金申报实行“评审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市级企业奖补资金项目全部实行媒体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规范管理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证办理工作,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出租及闲置房产实行统一公开招租、拍卖,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对城乡最低居民生活保障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粮农直补等九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问责整改,完善民生资金监督长效管理机制。
(四)做好“服务发展”文章,有效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政策的协调性、针对性和稳定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推动“四换三名”、产业集聚区、企业转型升级等重大战略实施,切实做好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全年累计兑现企业奖补资金5.5亿元。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投入,加快科研成果转移中心和孵化器建设,促进招才引智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力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全年共计支付政府重点工程项目资金20.22亿元。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落实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临时性下浮社保缴费比例,累计减轻企业负担2.27亿元。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加大结余资金清理统筹力度,进一步做大财力盘子。
(五)做好“民生保障”文章,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坚持公共财政导向,集中财力向农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延伸、向民生领域覆盖,切实做好政府“十大惠民实事”和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民生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全年累计执行民生支出57.99亿元,同比增长14.1%,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2%。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年投入9975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投入6320万元支持新村工程建设。加大环境整治支持力度,投入5000万元开展淘汰“黄标车”、城西工业废气污染治理、燃煤锅炉改造等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传统特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1000万元,加强对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深化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和农家书屋工程,满足农民精神文化多元化需求。建立和实施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制度,设立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扶助金。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教育、医疗等领域,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和水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足,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完整性需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预算仍需细化落实,个别部门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的刚性、均衡性和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切实举措加以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