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信用绍兴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绍兴市信用绍兴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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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信用绍兴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绍兴市信用绍兴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绍市信用〔201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信用绍兴”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发改委、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3]796号])精神,决定调整信用绍兴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印发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通知如下:
一、信用绍兴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月亮(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海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傅陆平(市发改委主任)
陈 隆(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王玉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韩宝安(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
董祖望(市发改委副主任)
商城飞(市经信委副主任)
李发祖(市教育局副局长级党委委员)
金如如(市科技局副局长)
徐明法(市公安局副局长)
严照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苗 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章天铝(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微(市司法局副局长)
蔡文良(市财政局副局长)
裘凯音(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陈皆烨(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荣社(市环保局副局长)
许建国(市住建局副局长)
沈长荣(市建管局副局长)
张海波(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建良(市水利局副局长)
周晓东(市商务局副局长)
龚 任(市文广局副局长)
金红柱(市卫生局副局长)
朱嵩松(市国资委副主任)
赵健生(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焕君(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岳军(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德洪(市统计局局长)
杨志敏(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国泉(市国税局副局长)
叶晓丽(绍兴银监分局副局长)
相 普(绍兴海关副关长)
余月其(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过孟松(市公管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董祖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信用绍兴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
(二)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三)研究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体系,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
(六)加强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沟通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
(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八)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绍兴市信用绍兴建设领导小组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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