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暨市61位兼职水利质量监督员正式上岗,并开展分级质量监督活动。兼职质量监督员主要是由水利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和各镇街道的水利员组成,分级质监规定: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概算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由市质监站负责监督(省、绍兴质监工程除外);概算投资大于100万元小于2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成立水利工程质监项目组,组长由水利部门相关业务科室技术人员担任;概算投资小于1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由镇乡(街道)水利管理站站长担任项目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由组长负责并组织实施。
近年来,诸暨市水利工程建设力度不断增强,投资强度持续加大,水利工程类型众多,任务繁重。在建水利工程涉及河道整治、电排站改造新建、千库保安、屋顶山塘除险、农村水电站改造、小流域山洪防治等项目。特别是一些小型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技术力量薄弱、质量责任不清,安全意识不强,工程管理不善,这些问题的存在,更是对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诸暨共有115只水利项目,明年初步确定为112只,而本级质监站专职质监员人力不足,质量监督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水利工程的质监任务。为适应高强度的水利项目建设要求,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让工程长久发挥效益。诸暨市水电局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水建管〔2014〕408号)及诸暨市政府〔2015〕105号文件《诸暨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适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权划分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督员管理及分级质量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率达100%,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真正使水利工程高质量建设,高效率发挥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