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关工委,市教育局、公安局、人民法院、司法局、广播电视台、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关工委:
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5-2016年度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教育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巩固发展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评选表彰我市关心下一代事业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弘扬无私奉献精神,组织动员更多的“五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推动全市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
二、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35个,先进个人8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为镇乡(街道)、村(社区)、民营企业关工委、学校关工委及有关部门关工委。具体条件是:
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成绩显著;
⒉重视发挥“五老”作用,工作有特色、有创新;
⒊已创五好的村(社区)、民营企业关工委工作创新有特色,具有示范性。
(二)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为全市积极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乡镇(街道)、部门关工委的领导和专兼职干部。具体条件如下:
⒈热心于关心下一代事业,积极参与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民营企业和学校关工委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⒉竭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在思想教育、帮困助学、关爱帮教等方面成绩显著;
⒊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支持关工委组织开展活动,关心支持“五老”开展工作。
四、评选办法
各镇乡、街道关工委推荐先进集体一个、先进个人两名(先进集体从镇、村、民企关工委中推荐);市教育局关工委推荐先进集体三个、先进个人四名;公安局、人民法院、司法局、广播电视台、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关工委推荐先进个人各一名;市关工委负责从成员单位和市级报告团、关爱团、爱心人士等中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若干。
五、推荐材料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填写《诸暨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诸暨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先进事迹在表内填不下的,可另附材料。
六、推荐时间
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把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市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何建国,联系电话、传真:87370831。
附件:1.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
附件1:
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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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关工委 组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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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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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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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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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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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 工委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主要事迹在表内填写不下的,可另附材料。
附件2:
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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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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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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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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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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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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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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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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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从事 关工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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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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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关工委 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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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 工委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主要事迹在表内填写不下的,可另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