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24 16: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服务业发展办

   一、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诸编〔2011〕14号和诸编[2015]20号文件,我办{包括市供销合作总社(农合联执委会)和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省、绍兴市有关对内贸易和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拟订全市内贸管理和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并督促抓好规划和政策的落实。
  2.研究制定我市对内贸易和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提出我市对内贸易和服务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市对内贸易和服务业发展的形势分析工作,编制服务业发展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对内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监测评价制度,掌握、分析和监测内贸及服务业发展动态,搞好内贸和服务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调度、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认真研究对内贸易和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适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内贸和服务业发展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内贸和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目标、计划和政策措施,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制定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计划,按规定负责服务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流通产业促进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中介服务、商业特许经营、现代物流、会展经济等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信息化;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5.负责商品市场的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商品市场升级改造;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职责;负责全市成品油仓储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实施,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的初审以及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
  7.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职责范围内行政综合执法,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服务业相关中介机构及社会团体工作。
  8.负责推进国内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推进我市与其他地区多双边商贸往来与合作,促进商贸联系;按照授权,负责组织相关商贸交流活动。
  9.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指导和发展。落实党委、政府“三农”工作部署,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各项为农服务工作。
  10.对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运作、管理、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引导农民合作经济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指导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
  11.组织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行业协会、农民经纪人、家庭农场、为农服务组织等开展联合与合作;开展农技推广、产品加工、休闲旅游、劳务就业、资源利用等相关生产经营服务;开展会员诚信服务评定,总结和宣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典型经验,交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12.指导、管理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发展,依托镇乡(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加强不同协会之间的沟通、对接、合作、互助,促进农业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
  13.逐步承接市级涉农部门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转移的为农服务职能。根据政府授权承担农产品营销、农业担保、农业技术培训、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农民素质培训、农业综合服务等相关服务。参与涉农政策制定、涉农扶持项目申报、有关农业补贴资金测算等工作。参与负责涉农项目验收。协助农业信息工作,参与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开展农业统计与信息服务工作。
  14.依法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落实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公开透明用好各项扶持资金,提供信息咨询和监督服务。
  15.负责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搭建产销合作服务平台,培育各类农产品营销主体。组织、协调、管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副产品等商品的经营、储备工作。
  16.发展农村金融创新服务。指导农民资金互助会发展,承担资金互助会的前期资格审查,运行安全监管,资金余缺调剂,风险防范、救助及农村金融创新等服务。推进农信担保等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合作金融监管体系。探索组建保险互助会,协调做好政策性涉农保险等相关商业保险代理业务。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经营农业担保公司。
  1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代表本区域参加上级农合联组织和相关活动。
  18.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社有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制度;负责处理供销系统日常事务。
  19.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综合执法,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承担酒类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商品猪基地建设和肉类储备工作;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对有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协调和管理。
  2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部门预算为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本级{含诸暨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农合联执委会)、诸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
  二、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2016年收入预算68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2.2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2016年支出预算为682.2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36.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74万元,项目支出109.7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422.23万元,主要用于本办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64.00万元,主要用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物业管理费和后勤保障、城乡市场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安排28.0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测、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安排55.07万元,主要用于编外聘用人员与本级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54.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10.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保缴费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10.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保缴费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32.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4.61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缴纳购房补贴的支出。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接待外商投资项目业主来诸考察,上级部门来我市调研指导,兄弟县市对口部门来我办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指商贸部门国内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2016年预算公开表.e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