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25 15: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广局

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本市实际,拟订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文化系统人才队伍的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的改革;参与或组织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3.综合管理全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等文化艺术事业,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与制作管理,策划、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艺术活动。

4.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和图书事业,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和影剧院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开展少儿文化等工作;指导综合文化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5.依法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的安全播出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广播影视节目传送业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视频点播系统和公共场所大型电视设施等。负责辖区内新闻出版活动、印刷(复制)业、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营业性文艺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印刷业和其他文化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负责音像制品批发单位的设立审核和放映、零售、出租的管理和换证工作。

6.综合管理全市文化历史遗产、文物考古工作和博物馆工作;负责文物的发掘、保护、管理和申报文化历史遗产的维修项目;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管理和选址、推荐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文物设施建设;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文化产业政策;协调和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文化产业;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文化科研项目和技术成果推广。

8.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9.管理直属单位;指导文化行业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的业务活动;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活动。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共7个单位。其中:行政1个、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诸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诸暨市图书馆、诸暨市文化馆、诸暨市博物馆、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诸暨剧院

   二、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收入预算 5868.3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5398.07 万元,占 92%;专户管理其他资金470.26  万元,占 8 %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支出预算为5868.3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5516.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6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68.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0.4 万元,项目支出3279.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7(类)01(款)01(项)安排331.1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在职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  207(类)01(款)04(项)安排426.27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他长聘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311.41万元,用于图书馆运行经费及公共电子阅览建设经费114.86万元。

3. 207(类)01(款)07(项)安排737.39万元,主要用于艺术表演团体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基本支出714.39万元。艺术表演演出消耗项目开支23万元

4. 207(类)01(款)09(项)安排313.7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精简遗属补助经费基本支出305.78万元、用于演出设备维修与保养、文化精品创作与生产扶持奖励项目8万元。

5. 207(类)01(款)12(项)安排文化市场管理232.23万元,用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职人员经费、长期聘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209.73万元,用于文化市场监管、及办案项目支出22.5万元。

6. 207(类)01(款)99(项)安排722.13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文化走亲、文化下乡、图书购置等项目经费722.13万元。

7. 207(类)02(款)04(项)安排614.25万元,其中用于文化遗产保护支出614.25万元。

8. 207(类)02(款)05(项)安排387.3万元,其中用于博物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遗属补助、长聘人员工资基本支出278.92万元。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可移动文物普查、西施故里三馆运行经费、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总计108.38万元。

9. 207(类)02(款)99(项)安排1655.3万元,用于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资金、文物平安工程、古建筑保护与传承经费1655.3万元。

10. 207(类)05(款)99(项)安排11.5万元,用于新闻出版广播专项经费11.5万元。

11. 208(类)05(款)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60.53万元,用于退休工资发放及节假日补贴。

12. 208(类)05(款)04(项)安排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17.7万元,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节假日补贴。

13. 210(类)05(款)01(项)安排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28.52万元,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14. 210(类)05(款)02(项)安排事业单位医疗基本支出85.98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15. 221(类)02(款)01(项)安排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158.62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及住房补贴。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比较2015年预算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17.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5 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4.6万元。节约公务用车燃油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主要新增或更新车辆  0 辆。

三、名词解释

(注意:以下是以财政局为例,请根据部门的实际进行调整)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表]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