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农办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26 17: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办

 一、市农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新农村建设及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组织实施。
    2.开展农村重大课题调研及“三农“工作重大政策制定。
    3.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流转工作。
    4.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欠发达镇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对外帮扶工作。
    5.组织开展农民素质培训。
    6.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
    7.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农办部门预算包括:市农办本级预算、市农经总站预算。
 二、市农办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农办2016年收入预算65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4.44 万元,占99.68%;其他资金2.1万元,占0.32 %。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农办2016年支出预算为 656.5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24万元,农林水支出202.9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6.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4.65万元,项目支出97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市农办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339.7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安排11.4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编外人员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41.64万元,主要用于本级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安排5.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12.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8.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34.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安排96.8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安排106.0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及市抽审、诸暨市志编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新农村工作考核、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三资”监管系统维护、镇乡“三资”触摸屏维护、农经统计记账户补贴、农经年报资料印刷等项目支出。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检查招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过路过轿费、维修保养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1 总表2 总表3  总表4  总表5  总表6 总表7 总表8 总表9 总表10 总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