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26 15: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一、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绍兴市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拟订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组织拟订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3.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实施。
  4.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资格管理;负责物业保修金、维修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权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国家公房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产面积测绘、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5.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制定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审查;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指导城市雕塑建设。
  6.负责城市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负责市政、园林、监理等企业的资质申报、备案等管理,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排水许可证发放。
  7.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供水、供热、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市区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8.负责本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监管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的焚烧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9.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工作。
  10.负责村镇建设。负责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及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参与村庄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承办市城乡住房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减排、市政公用设施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2.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标准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建设局本级预算、诸暨市节水办公室预算、诸暨市保障房管理中心预算、诸暨市市政管理处预算、诸暨市园林管理局预算、诸暨市白蚁防治所预算、诸暨市城建档案馆预算、诸暨市房地产管理处预算、诸暨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预算、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预算、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预算。
  二、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1692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135.66万元,占53.9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83.26万元,占0.49%;专户管理其他资金7688.84万元,占45.42%;单位结余资金0万元,占0%;其他资金20.01万元,占0.12%。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为16927.7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900.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0.36万元,其他支出5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72.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5.52万元,项目支出12090.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50.6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18.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障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98.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障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364.3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安排141.00万元,主要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安排3716.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安排1,884.7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安排7496.1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安排2298.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项目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安排492.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296.6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18.32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14.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安排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自行车项目的维护运行支出。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0.39%,由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接待报销审批制度,说明接待的原因、人员、餐费清单等具体事项,严格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及规模,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外省市相关单位来访等公务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上升22.7%,主要是由于局下属房屋征收办2015年车辆预算费用由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2016年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不安排预算,无新增车辆预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始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pdf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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