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29 15: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信访局

一、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2、组织协调或参与组织协调信访事项;
3、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4、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及其办理情况;
5、调查、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向国家行政机关提供信访信息和工作建议;
6、向信访人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市编办文件规定的职能填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信访局本级预算。
二、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信访局2016年收入预算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信访局2016年支出预算为18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项目支出18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信访局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20103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安排18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业务经费、“三无”镇乡先进奖励、信访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市联席会议工作经费。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万元。
三、名词解释
(注意:以下是以财政局为例,请根据部门的实际进行调整)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信访业务专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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