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16-13979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市府办(法制办) 成文日期: 2016-01-29
文号: 诸政办发〔2016〕8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 02- 05 14: 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法制办)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有关部门:
    为改善和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统称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和质量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用养结合”的原则,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健全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土壤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到2018年底,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扭转土壤污染加重态势,消除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
    ——有效防治源头污染。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重点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污染严重矿山得到有效治理,氮肥、农药施用总量分别减少4%、6%,规模养殖场综合治理率达到100%。
    ——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建立28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20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开展污染成因研究和跟踪监测,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制订土壤污染治理规划方案,形成一批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模式,土壤清洁和尚清洁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业“两区”优化调整
    严禁将中重度污染区域规划为农业“两区”,及时将重度污染区域调整出农业“两区”,对土壤污染较重区域,严控易吸收污染物的食用农产品种植,推广种植一批对污染物耐受且低富集或不富集品种,降低食用农产品污染风险。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推广源头削减和综合治理技术装备,落实重点防控区域长效监管措施,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基本实现“圈区生产”。实行最严格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从严执行项目环境准入,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范化。加大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向基本农田直排、偷倒污染物等行为,坚决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2.加强矿山污染源防治。摸清矿山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分析土壤污染情况,建立环境质量档案。推动矿山污染源综合防治,加强开发企业污染防治监管,对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限期落实淘汰、治理和防控措施。
  3.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和河道淤泥污染防治。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主要行业的污泥处置设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防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的淤泥还田或在基本农田堆放倾倒,工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河道淤泥用于农业生产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达到相关标准规定,并建立使用台账。
  4.加强农业“两区”农田灌溉用水监管。加强农村河塘治理,开展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防止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加强农田灌溉渠道取水和相关水利工程养护,落实灌溉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实现农田灌溉水稳定达标。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开展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沼气沼液工程配套设施设备及管网等节点工程建设,集成推广清洁化生产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推进农田化肥减量增效,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完善病虫监测网建设,整建制统防统治,加快减量控害增效集成技术应用,高效环保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80%以上。实施土壤环境改良工程,施用土壤调理剂,改善酸化土壤pH值,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和综合治理
  1.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土壤地力、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指标监测和污染源跟踪巡查,利用多层次、多门类的监测手段,开展针对农田土壤污染的环境监测预警工作。
  2.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监控能力。制订土壤污染评价指标体系,建成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决策管理与支持服务系统,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价。
  3.划定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等级。结合现有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矿山污染源调查和农业“两区”上图入库等成果资料,组织开展土壤质量安全等级划区定界,对种植适宜性进行评估,建立土壤质量档案。
  4.制订土壤污染治理措施。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化工医药等项目,开展重金属污染调查分析,制订治理规划方案,对难以治理的污染严重区域要依法将其划定为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对开展治理的要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进度、技术路线和资金渠道。
  5.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方式试点和效果评价。调整种植品种,改变栽培措施,改良土壤环境,依托科研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相关田间试验,研究土壤污染治理新技术新方法和治理技术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时间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市建设、耕地保护责任制、粮食安全责任制等考核体系。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重点支持土壤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调查评估、科研试点、治理示范等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作用,重点抓好重金属等污染物钝化、生物治理、去除等关键技术的推广,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技术。
     (四)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开展“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诸暨市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诸暨市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职责分工表(见“全文下载”处)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全文下载:诸政办发20160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