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 泽 民
1993年10月31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