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7-25 15: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粮食局

一、诸暨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受市政府委托研究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拟订全市粮食购销政策;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

2.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储备等计划;组织协调中央和省、绍兴市储备粮的增量、轮换所需粮食的收购工作的落实;指导协调政府“订单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市场行情的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指导和帮助库区、灾区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负责县(市)间粮食调拨运输管理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给。

3.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做好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做好全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4.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粮食风险基金;督促检查市粮食收储企业对粮食购销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

5.承担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在诸暨的各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指导和协调全市粮食仓储建设及监督指导粮食企业粮食储备和农村粮食储备工作;管理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6.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和核查等行政审批服务职责。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粮食局部门决算即:粮食局本级决算。

二、诸暨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粮食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287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71.3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6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1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占总收入91%;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259.6万元,占总收入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粮食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2871.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万元、农林水支出2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6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1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1万元,项目支出2119.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5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241.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补助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退休费,医保缴费社会保障缴费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6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改制企业)及收储公司垫付的企业军转干部及行政转企业退休人员补助的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保缴费社会保障缴费的基本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保缴费社会保障缴费的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3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77.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其中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及奖励、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精减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的基本支出;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事务259.6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收储公司职工基本费用、草塔粮站出租收入及改制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项目支出;

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事务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安全日常业务性经费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工作经费的项目支出;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4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及奖励等基本支出;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事务1474万元,主要用于2015SB—粮食仓储设施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的专项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国家、省、绍兴)粮食业务主管部门来我局检查和指导工作等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 7批次,54人次,共0.5万元;外事接待 0 批次, 0人次,共 0万元。

2.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机票、车船票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无增加。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联系镇(乡)村的有关事务、参加各种会议以及对下属单位的粮食、粮库的安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里程补贴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粮食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行政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9.2万元,比上年增加116.5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费率,使医疗保障金增加4.6万元,住房金增加6.8万元,行政运行费增加105.1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粮食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诸暨市粮食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粮食局改制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58.36万元,实际支出58.36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2015年全市粮食系统改制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累计投入58.36万元,资金全部及时到位,足额用于全市粮食系统改制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做到支出与用途相符,收支平衡,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的开支、拨付,都有完整、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有效地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项目资金的会计信息数据准确,资料真实完整,能以实际发生的收支业务为依据,如实记录和反映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决算。
评价组成员认为:粮食系统改制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项目资金,能够确保补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评价组全体成员评定,项目综合得分为91分,该项目的绩效评定为优秀。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本级取得的粮食流通环节与安全的收入。

3.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本级为完成粮油物资金储备的行政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粮食收储公司职工基本费用等。

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油专项活动(项)指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支出。

9.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指2015年SB-粮食仓储设施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的专项支出。

1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指事业人员的基本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农户科学储粮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公开表01  公开表02  公开表03  公开表04  公开表05  公开表06 公开表07 公开表08 公开表09

诸暨市粮食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