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环保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01 10: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诸暨市环保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一、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市环境保护局共有十三项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绍兴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级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及本市确定的污染防治规划。
3、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等的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5、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6、负责环境监察和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协调和调处环境纠纷、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环境问题。
7、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8、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指导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9、 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市环保科技发展规划和环保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10、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定期公布城市环境质量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向上争取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负责环境保护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
13、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诸暨市环保局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市环境保护局本级(含市环境信息中心和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中心),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大队、市环保局中心镇环境保护所(含店口、大唐、枫桥、次坞、牌头、璜山6个基层环保所)
二、环保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环保局当年收入合计509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996.8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5.1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6.97万元。
2014年环保局当年总支出5098.87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4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79万元,其他支出1751.32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519.71万元,项目支出3579.16万元。
上年结转0.14万元,结转下年0.3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16.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指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诸暨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部门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