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塈市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01 1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诸塈市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诸暨市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市环境保护局共有十三项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绍兴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级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及本市确定的污染防治规划。
3、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等的污染防治工作。
4、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5、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6、负责环境监察和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协调和调处环境纠纷、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环境问题。
7、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8、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指导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9、 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市环保科技发展规划和环保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10、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定期公布城市环境质量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向上争取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负责环境保护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
13、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环保局部门决算包括:环保局本级(含市环境信息中心和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中心)、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察大队和市环保局中心镇环保所(含店口、大唐、枫桥、次坞、牌头、璜山、开发区7个基层环保所)决算。
二、诸暨市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环保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377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76.54万元,占总收入99.99%,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70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3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65.22万元),占总收入97.9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76.5万元,占总收入2.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0.23万元,占总收入0.01%。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市环保局201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3776.4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6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1万元,其他支出465.2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60.8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3.8万元,项目支出2101.8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5.22万元,其他各类支出76.4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700.04万元,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4.95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7.56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医保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4.35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59.19万元,用于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4.02万元,用于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支出和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经费;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1.18万元,用于聘用人员经费支出。
4.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10万元,用于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补助经费专项支出。
5.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954.02万元,用于黄标车整治、污染减排、浦阳江交界断面水质考核、五水共治、五气合治、生态建设、浦阳江江面保洁费、环境信息中心运行费、环境质量监测、水质、空气自动站监测、应急执法监测等专项支出;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529.20万元,用于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
6. 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50.25万元,用于五水共治工作经费专项支出。
7.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391.77万元,用于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288.15万元,用于执法经费补助、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等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0.18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9.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465.22万元,用于污染减排、环保宣传、环境监管、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现场端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5.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1.81%。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公务员的餐费、住宿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15年公务接待费5.97万元中,包含市治水办(2015年新设在市环保局)公务接待费2.53万元,其全部属正常公务接待,且未超年初预算;(2)因2014年公务接待费为4.21万元,基数小,故增长比例幅度较大。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710人次,共5.97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总支出决算数为6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3万元),比上年总支出决算数下降5.72%,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总支出63.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环保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诸暨市环境监察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3万元,比上年增加2.55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一般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环保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9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诸暨市环保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诸暨市环保局生态建设业务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70万元,实际支出169.81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生态建设业务费项目设定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责任落实,项目完成质量较好,生态环境逐年改善;市级专项资金到位率100%;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未发现生态建设业务费重大违规使用情况。经评定,市生态建设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7.17分,绩效评定为良。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16.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8.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指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诸暨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