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04 15: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东白湖管委会

 

一、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据此制定适合本区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实行依法管理。
2、负责本区范围内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的规划编制、报批及组织实施工作。
3、牵头组织本区范围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4、负责本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控制和宏观管理。
5、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本区范围内的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加强对陈蔡水库的管理,保证水库和居民用水安全。
6、会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东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7、会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本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环境建设,协同有关镇和部门做好相关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8、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区内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合理利用。
9、综合协调公安、国土、建设、规划、旅游、工商等部门和镇政府的关系,加强对本区范围内相关工作的宏观指导。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决算
二、诸暨市东白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当年收入合计48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7.61万元,其他收入210.01万元。
2014年当年总支出488.29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6万元,农林水支出15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1万元,其他支出0.05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79.78万元,项目支出307.81万元。
年末结转0.7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6.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7.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1.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13.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1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5.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1:2014年度部门决算.pdf
附件2: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