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规划局 2014 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8-05 09: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一、诸暨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绍兴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研究制定城乡中长期规划及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等相关行业的政策、办法,并负责指导组织实施。
  2、负责审批审核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参与城市区域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市内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工作。指导镇乡编制建制镇、集镇、村庄规划。
  3、参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及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编制工作;参与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储备、年度用地计划、房地产开发计划和城建项目安排等工作,提出年度土地储备及房地产开发地块的选址方案和地块开发的各项技术经济控制指标;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市域土地招投标、拍卖工作和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
  4、拟订诸暨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的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城市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的论证、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建制镇详细规划和集镇、村庄规划,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规划的技术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监督建制镇、集镇、村庄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的相关证书,并组织规划跟踪管理的协调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负责全市规划设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查处违反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6、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提供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测绘与地理信息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负责测绘项目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本市从事测绘与地理信息活动的备案,监督管理全市测绘与地理信息项目招投标工作;组织查处测绘与地理信息违法案件。负责城市管线规划、测绘、信息管理和管线的普查、整测、建立和维护更新管线信息系统。
  7、承担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诸暨市规划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诸暨市规划局、诸暨市基层规划管理所。
  二、诸暨市规划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当年收入合计2074.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01.5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3.37万元。
  2014年当年总支出207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3.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57.2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90.03万元,项目支出1284.82万元。
  结转下年0.13万元。
  三、名词解释(所列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部门支出科目有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3.国防: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关事务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
  15.教育: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
  16.科学技术: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9.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20.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退牧还草支出、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21.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22.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23.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2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2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26.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反映金融保险监管等事务方面的支持。
  2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
  2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0.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反映用于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规划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明细表1

     规划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明细表2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