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
一、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诸编[2011]14号),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是主管全市内贸管理和服务业务发展(供销社)工作的挂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绍兴市有关对内贸易和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拟订全市内贸管理和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并督促抓好规划和政策的落实。
2.研究制定我市对内贸易和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提出我市对内贸易和服务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年度考核目标,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市对内贸易和服务业发展的形势分析工作,编制服务业发展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对内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监测评价制度,掌握、分析和监测内贸及服务业发展动态,搞好内贸和服务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调度、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认真研究对内贸易和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适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内贸和服务业发展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内贸和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目标、计划和政策措施,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制定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计划,按规定负责服务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流通产业促进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中介服务、商业特许经营、现代物流、会展经济等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信息化;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5.负责商品市场的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推进商品市场升级改造;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职责;负责全市成品油仓储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实施,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的初审以及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
7.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职责范围内行政综合执法,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服务业相关中介机构及社会团体工作。
8.负责推进国内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推进我市与其他地区多双边商贸往来与合作,促进商贸联系;按照授权,负责组织相关商贸交流活动。
9.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供销社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引导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参与拟订并实施全市有关农村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规范运作,推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对全市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运作、管理、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新阶段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途径及发展规律,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及广大农民的意见和要求;为全市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及人才的开发和培训;组织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开展联合与合作;参与“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农资放心店和农村消费安全网络建设;总结和宣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典型经验,交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果;负责处理供销社系统日常事务。
10.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承担酒类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商品猪基地建设和肉类储备工作;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对全市有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协调和管理。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为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本级(含诸暨市供销合作总社、诸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算。
二、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当年收入合计71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96.9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32万元。
2014年当年总支出71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3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71.73万元,项目支出241.50万元。
结余或动用上年结余0万元。
三、名词解释(所列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部门支出科目有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3.国防: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关事务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
15.教育: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
16.科学技术: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9.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20.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退牧还草支出、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21.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22.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23.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2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2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26.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反映金融保险监管等事务方面的支持。
2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
2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0.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反映用于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1:市级部门决算支出明细表.exl
2: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明细表.exl
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