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24/2017-1334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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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 公开日期: | 2017-01-11 |
诸暨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诸暨市环境保护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绍兴和诸暨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人民群众监督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最好的在线监控”的理念,深入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有序推进。我局明确了各科室、下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依法公开。我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诸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等媒介,公开项目环评、项目审批、夜间施工、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职能的履行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环境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决策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543条,公示审批、行政处罚571条,微博微信140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浙江政务服务网、诸暨市信息公开网、诸暨门户网、诸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诸暨市环境保护局微博、“吾水共治”微信号、局公共查阅点及其他途径。
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6月,周炜平局长、吴振明副书记参加了“诸暨市2015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通气会”和环保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各界和媒体公布了我市2015年环境质量状况。积极回应了各界代表提出的热点问题,加强了政民互动,更好地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工作,零距离感受环保工作。
(二)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开通“吾水共治”公众微信平台,全年发布信息1201条,积极宣传我市“五水共治”工作。同时,我局在官方微博上及时播报空气质量状况,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通过微博这一新渠道,较好的发挥了为网民答疑、提供政策咨询、解决实际难题的作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收到1则网上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信件,我局按时办结,及时回复。信件申请2件问题答复,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我局将公开路径和链接及时告知申请人;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已告知申请人对应部门和咨询方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绍兴和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环保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6年度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诸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1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6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诸暨市环境保护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1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98 |
单位负责人:楼征三 审核人:寿可宁 填报人:严嘉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