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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7-11-02 17:17 浏览次数:

  2017年,诸暨市安监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大力加强依法治安,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坚守“红线意识”,转变作风、尽职尽责,夯实基础、狠抓治本、注重预防,力争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面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突出五大融合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融合,实现多元共治。

  1、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落实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安委会。二是加强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安监站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扩大镇街委托执法试点范围。三是强化责任状签订落地。特别是乡镇(街道)与属地企业全覆盖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上传到安全隐患防控治理系统存档备查。四是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加大监管过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核比重。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一是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和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在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是推进标准化创建提档升级。是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是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述职质询点评活动。

  二、执法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安。

  1、深化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年”。规范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建立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委托执法力度。试行诸暨市网上“行政处罚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实现行政案件办理的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和规范化。并通过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主动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安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的难题,实现与企业的和谐共处。

  2、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理念,增强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树立安全监管的威信,形成安监执法的强大威慑力,有效彰显安全生产法律威严。

  三、基础管理与综合整治相融合,增强标本兼治效果。

  1、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认真做好危化品、烟花爆竹、矿山等事项行政许可证发放和审核工作,并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档升级工作,2017年6月底前力争完成478家规上企业标准化创建任务,完成诚信系统评估分级,下半年做好400多家标准化企业的免审换证工作;推进智慧用电工作,加强先进经验观摩学习,推进智慧用电工作进度;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设备投入和应急演练等工作,确保政府、企业与救援队伍之间应急处置与协调联动机制顺畅、高效。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和检查,指导、督促重点行业和领域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在16年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职业病危害企业基础建设工作。

  2、突出治本攻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定期挂牌整治一批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继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巡查机制,加大对非事故类案件查处力度。

  3、坚持防范为主,构建遏制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突出重点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和隐患,对不同风险等级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严格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诚信承诺和公示公告制度、“黑名单”制度,推动企业自觉落实事故防控措施。

  四、公众宣传与培训教育相融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1、认真组织安全发展理念和政策法规宣讲。继续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2、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突出 “安全生产月”和特殊时段、重要节点,借助各类媒界,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不间断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部署、法律法规、战略举措、工作动态、正反典型、安全知识等,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传播安全发展正能量,营造安全发展浓氛围。

  3、加大安全培训。突出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会同组织部门举办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提高安全技能,大规模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五、促进信息化融合,发挥体系建设效能。

  1、信息化与网格化建设相融合。合理调整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实现监管网格与隐患排查系统划分无缝对接,确保系统企业名单与网格监管人员一一对应。

  2、信息化与标准化建设相融合。标准上统一口径,隐患排查清单来源于标准化评审标准,两项工作互相融合;指导中统一推进,在企业标准化咨询辅导工作中,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奖惩上统一执行,根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评级,只有取得良好评级的企业,才能申请标准化达标免审和参加年度评优。

  3、信息化与行政执法相融合。将企业自查自报的隐患作为处罚依据,对未如实报告隐患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鼓励企业查报隐患积极性;根据监管系统的重点监管企业,推进精准执法,抽选重点执法企业。

  4、信息化与社会化服务相融合。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积极深化社会化服务管理。按照“政府抓监管、中介机构抓服务、企业抓整改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力争2017年完成3000家的目标任务,全市企业参与率达到18%以上


  诸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3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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