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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第二期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17:06 浏览次数:

各镇乡(街道)安监站,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决定在2017年11月下旬举办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绍兴市安监局负责考核、发证工作,绍兴工程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的教学安排工作,诸暨市安监局协助做好有关培训组织工作。

  二、培训对象

  (一)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管员《安全资格证》在2017年12月30日前到期需换证的人员。

  (二)新从事危化品工作的生产、使用、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管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11月18日开始;11月18日上午8:30时至9:00时办理报到手续。

  (二)培训、报到地点:绍兴工程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诸暨教学点(陶朱街道西二环路233号东方金座三楼)。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安监站、有关部门(单位)安管机构组织通知拟培训的人员随带相应表格准时参加。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分别填写好《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见附件1,负责人姓名要和营业执照一致),《浙江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见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在现场报名时一并上交。

  (三)培训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形式,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

  (四)培训班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7115222、87111518。

     附件:1、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doc

       2、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doc


             诸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6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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