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安监局聚焦重点工作目标,以“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防控治理体系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两个建设年”活动,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高社会安全防控治理能力,全市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10月共发生各类上报事故27起,死亡28人,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主要指标均保持在绍兴市控制指标以内。其中,工矿企业事故2起,死亡2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5起,死亡26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聚焦“四化融合”,增强防控能力。
1、全面落实“三位一体”监管责任。按照《绍兴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本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完成全市有工矿企业的502个行政村的“四级五覆盖”和规模以上企业的“五落实”。
2、加快四化机制建设。一是推进标准化创建。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标准化实现了全覆盖,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134家)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总数为768家,今年新增创建企业267家。同时,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建设,完成全市725家生产企业安全诚信等级分类评估。二是推进网格化管理。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构建大中小三级安全生产网格1688个,将安全生产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工程,实施网格员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三是推进社会化治理。今年我市全面启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已签约1469家,签约率134%,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企业基础数据库,录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9643家,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和数据信息互换。到9月底,全市网格员巡查率、规模企业自查自报率、标准化企业自查自报率、高危许可企业自查自报率均达到100%,到10月底,规下企业自查自报率达到50%以上,系统功能得到较好推广应用。同时,积极应用“智慧用电”71套,适用企业23家。
二、聚焦“企业主体”,强化责任落实。
1、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了指导帮助企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市、镇两级安监干部开展“百名干部进千企、走访谈心促安全”活动,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职责,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按月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2、有效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制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员工安全素质”活动方案》,针对重点企业编制安监局送教上门清单,6-9月,发动诸暨市安全生产培训服务队集中开展送教上门培训服务活动32场次,培训企业安管员、班组长等从业人员3840人。
3、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共举办各类安全生产知训培训班22期,培训1970人次。分别组织危化、矿山、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5期,培训人员 274人。加大社会公共安全宣教力度。在诸暨广播开设安监之窗,每日定期播放安全生产法规和基础安全知识,在诸暨日报每月刊登一期安全生产宣传专版,运用网站、双微平台发布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常识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活动,评选过程诸暨全媒体公开报道,积极加强安全宣传引导。
4、严格行政审批严把企业准入关。重点抓好行政服务政务网建设、油库(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工业性投资项目零审批服务、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换证等工作。共办理许可服务事项343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达99%,给企业及办事群众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5、落实企业长效管控措施。一是坚持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检查力度。二是坚持矿山企业领导带班制度,规范矿山日常管理。三是推行危化经营企业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加大敏感物资管控。
三、聚焦“依法治安”,强化执法规范。
1、抓机构建设,试点委托执法。成立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监局各职能科室配发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严格执行现场执法过程全纪录。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放”原则,开展镇街委托执法试点工作,已与浬浦镇、枫桥镇、大唐镇签订委托执法协议,浬浦镇已办理委托执法案件一起。同时,组织全市各镇街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监站长和680多名村居安全生产协管员参加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
2、抓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相继出台了《诸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试行)》、《诸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装订顺序》等6项规定,从加强队伍建设、统一文书使用、严格立案标准、强化办案质量、规范处罚程序、案卷质量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等七个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案件三级审核制,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每月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
3、抓执法检查,严格案件执行。在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察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保证处罚到位,对于达到处罚标准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予以立案查处,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今年以来安监局执法检查企业1247家次,整治安全事故隐患755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2起,责令停业整顿24家,移交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2家,追刑1家,经济处罚342.28万元,与上年同比上升374%。各镇乡(街道)网格监管检查企业2.3万家次,整治隐患3255条。特别是在护航G20期间,重点排查打击危险化学品、剧毒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行为,保持高压防控态势,对于查处案件一律采取上限处罚,查处25起无证经营松香水、油漆典型案件,每家处罚均在10万元以上,并将处罚结果在媒体曝光,震慑教育效果明显。
四、聚焦“安保维稳”,全面开展安全大整治。
1、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清理一批重点难点安全隐患,加大事故防控力度。
2、集中攻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根据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工作要求,制定《诸暨市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成涉及16个部门的具体整治项目,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企业)牵头组织落实,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召开行动工作推进会议5次,组织各职能部门和镇乡全面摸排隐患,挂牌整治隐患271条。
3、持续推进护航G20大会战任务。根据全市“平安护航G20”大会战十大任务工作部署,安委办牵头制定《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协调相关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在综合整治行动中,安监局班子带队,全局全体机关干部广泛参与工矿安全、危化安全、涉暴涉恐、环保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领域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改,采取“5+2”工作机制,每天派出三个工作组推进面上综合整治,周六、周日加班加点完成各领域排查整治任务。立案查处危险化学品(涉敏物资)处罚25起,烟花爆竹类处罚3起,矿山类处罚2起,规上企业处罚4起,共计罚款189.2万元。3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人行政拘留,1人涉嫌刑事犯罪,并在诸暨日报曝光警示。
2016年,诸暨市安监局围绕防控体系建设和两个建设活动目标,较好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任务,并被绍兴市委、市政府评为普法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诸暨市安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谋划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力争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面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突出五大融合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融合,实现多元共治。
1、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二是加强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安监站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扩大镇街委托执法试点范围。三是强化责任状签订落地。特别是乡镇(街道)与属地企业全覆盖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上传到安全隐患防控治理系统存档备查。四是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加大监管过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核比重。
2、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深化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一是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和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在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三是推进标准化创建提档升级。四是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五是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述职质询点评活动。
二、执法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安。
1、深化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年”。规范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试行诸暨市网上“行政处罚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实现行政案件办理的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和规范化。并通过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主动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安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的难题,实现与企业的和谐共处。
2、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理念,增强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树立安全监管的威信,形成安监执法的强大威慑力,有效彰显安全生产法律威严。
三、基础管理与综合整治相融合,增强标本兼治效果。
1、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认真做好危化品、烟花爆竹、矿山等事项行政许可证发放和审核工作,并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档升级工作,2017年6月底前力争完成478家规上企业标准化创建任务,完成诚信系统评估分级,下半年做好400多家标准化企业的免审换证工作;推进智慧用电工作,加强先进经验观摩学习,推进智慧用电工作进度;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设备投入和应急演练等工作,确保政府、企业与救援队伍之间应急处置与协调联动机制顺畅、高效。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和检查,指导、督促重点行业和领域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在16年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职业病危害企业基础建设工作。
2、突出治本攻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定期挂牌整治一批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继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巡查机制,加大对非事故类案件查处力度。
3、坚持防范为主,构建遏制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突出重点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和隐患,对不同风险等级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严格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诚信承诺和公示公告制度、“黑名单”制度,推动企业自觉落实事故防控措施。
四、公众宣传与培训教育相融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1、认真组织安全发展理念和政策法规宣讲。继续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2、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突出 “安全生产月”和特殊时段、重要节点,借助各类媒界,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不间断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部署、法律法规、战略举措、工作动态、正反典型、安全知识等,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传播安全发展正能量,营造安全发展浓氛围。
3、加大安全培训。突出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会同组织部门举办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提高安全技能,大规模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五、促进信息化融合,发挥体系建设效能。
1、信息化与网格化建设相融合。合理调整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实现监管网格与隐患排查系统划分无缝对接,确保系统企业名单与网格监管人员一一对应。
2、信息化与标准化建设相融合。标准上统一口径,隐患排查清单来源于标准化评审标准,两项工作互相融合;指导中统一推进,在企业标准化咨询辅导工作中,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奖惩上统一执行,根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评级,只有取得良好评级的企业,才能申请标准化达标免审和参加年度评优。
3、信息化与行政执法相融合。不将企业自查自报的隐患作为处罚依据,对未如实报告隐患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鼓励企业查报隐患积极性;根据监管系统的重点监管企业,推进精准执法,抽选重点执法企业。
4、信息化与社会化服务相融合。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积极深化社会化服务管理。按照“政府抓监管、中介机构抓服务、企业抓整改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力争2017年完成3000家的目标任务,全市企业参与率达到18%以上。
今后五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明显提升安全监管与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体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到2020年底,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0.066%,较大以上事故继续得到有效遏制,其他各类指标严格控制在绍兴市下达的指标内。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和执法体系。二是依法依规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和防治,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六是推进科技兴安,提升安全水平。七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八是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