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诸暨市人大网 > 他山之石
> 正文
绍兴市越城区人大“三述三评”促代表积极履职
来源:浙江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7-12-15 19:26浏览次数:

为了增强代表意识,依法执行好代表职务,同时,使选民有效地对代表进行监督,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近日,越城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的“三述三评”活动。“三述三评”就是述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评代表意识强不强;述联系走访选区选民、反映社情民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情况,评履职水平高不高;述带头遵守和贯彻执行政策、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的情况,评自身形象好不好。

一是周密部署,明确要求。10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开始进行部署,11月各镇街人大进行具体组织,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制订计划,掌握各选区的代表分布和选民构成等情况,以及各位代表的履职情况,制订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计划;二是召开人大主席团(街道工委)及选区的组成单位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严密部署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商定开展代表述职活动的相关事宜,确定每个选区参加评议活动的选民代表(不少于35人);三是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讲清述职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商定述职会议时间,积极引导代表做好述职评议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便于选民代表广泛征求其他选民对代表履职的意见。

二是代表述职,选民评议。根据“三述三评”的要求,代表回顾总结任代表以来的履职情况,代表向镇街人大工作机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镇街人大负责向选区选民代表提供本届以来代表的履职情况记录;召开述职评议会议,代表向选民代表作述职报告,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然后由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选民代表根据代表述职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公布结果以综合测评为依据,即综合测评满意票数等于或超过参评人数70%的为满意,满意票、基本满意票数之和超过参评人数50%的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票数等于或超过参评人数50%的为不满意。对没有向选区选民提供书面述职报告,又不参加选区选民评议活动的代表,所在选区也组织选民对代表进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依据为选民平时掌握的代表履职情况和镇、街人大提供的履职记录。

三是及时总结,整理归档。在“三述三评”结束后,镇街人大根据履职管理办法,进行后续工作。各镇街人大将代表述职报告、选民代表的评议结果和参加评议的选民代表名单,于活动结束后的10天内报区人大代表工委,同时将述职评议活动的情况报区人大代表工委。做好活动材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区人大代表工委负责将本次活动形成总结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汇报。

 

作者: 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单玲龙

  • 上一篇: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