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3-25 11: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民法院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诸财预[2017] 3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预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诸暨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诸暨市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诸编【2003】2号),诸暨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时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5、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

6、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和设施。

8、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9、 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市人民法院本级预算。

  二、诸暨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人民法院2017年收入预算687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64.93万元,占92.53%;政府性基金收入 513万元,占7.46%;专户管理其他资金0.72万元,占0.01%。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人民法院2017年支出预算为6878.6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628.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33万元,其他支出(诉讼费安排支出)51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07.1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96.92万元,项目支出1274.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64.9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51.24万元,主要是2017年预算包含省补资金,而2016年预算不包含省补资金。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5627.83万元,占88.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24万元,占0.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53万元,占3.17%;住房保障支出504.33万元,占7.92%。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3.1.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安排4486.3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3.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572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3.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安排18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1.3.4.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安排382.5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上述项目外其他支出

1.3.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项)安排31.24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1.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201.5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人员医疗保险和医疗经费的支出。

1.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451.6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按规定为干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52.6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按规定为干警缴纳的购房补贴支出。

1.3.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安排513万元,主要用于(1)法院办案业务项目支出253万元;(2)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项目支出50万元;(3)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建设维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等项目支出209.60万元;(4)联调委支出0.40万元。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6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0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9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5.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1.5.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上浮20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督查、省内兄弟单位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大楼搬迁及司法体制改革,部门督查及省内兄弟单位交流支出有可能增加。

1.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上浮4.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6万元,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考虑警车随着使用年份的增长维修费相应增加。

2.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1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9万元,主要是办案经费补助减少。

2.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513万元,占100%。

    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3.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安排支出51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办案业务支出及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建设维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等项目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诸暨市人民法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6.9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诸暨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执法执勤用车17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诸暨市人民法院项目支出33.25%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  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胡其他项目  支出。

9.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应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指反应法院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附件1:诸暨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