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3-27 09: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一、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市发展和改革局共有以下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实施规划体制改革,建立发展规划体系;负责规划、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审核、评估调整等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2、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组织编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国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市及市以上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参与相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
       3、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向,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研究全市企业债券的发行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申报企业债券发行。
       4、负责拟订重大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平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主要产业门类的发展战略,参与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确定市重点产业项目,研究提出主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
       5、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负责安排限额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管理;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强和改进对各类民间投资的宏观调控,牵头建立空间布局规划、资源许可利用、行业准入标准等;审核上报需国家和省、绍兴市审批的项目。
       6、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咨询评估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
       8、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并发布能源信息,制定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和能源节约政策的制定;组织编制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热电联产等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并根据分工,审核上报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并根据分工,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责天然气管线的管护工作。
       9、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和分析内外贸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外贸易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负责全市资源节约、开发和综合利用工作;搞好全市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计划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指导全市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
       10、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社会发展年度评估和形势分析;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社会事业专项资金。
       11、研究制定我市开展国内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和杭州都市经济圈合作与交流以及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12、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13、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组织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4、根据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诸暨实际,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综合性改革试点;负责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课题研究;负责全市企业单位改制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设立的指导与协调;研究拟订投融资、计划、价格等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创新的政策措施;参与制定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政策;组织综合性经济政策的起草、审核和协调工作,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草拟工作。
       15、贯彻实施国务院及其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拟订全市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贯彻实施价格管理目录。
       16、制订全市价格管理的行政措施;组织全市性的价格监督检查;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制止价格垄断等价格不正当行为;组织实施商品、服务的明码标价。
       17、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审批权限内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的定期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
       18、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监审,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浮动补贴标准。负责对全市涉案价格鉴证机构及其认证、咨询等价格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
       19、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方案编制、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物资筹措、战备储备点建设等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2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监测中心)。
    二、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发改局2017年收入预算156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7.04万元,占96.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91万元,占0.32%;专户管理其他资金36.82万元,占2.36%;其他资金11.29万元,占0.72%。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发改局2017年支出预算为1560.0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3.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5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27.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3.52元,项目支出43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发改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7.0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9.43万元,主要是退休干部退休费由社保统一发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0.46万元,占8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万元 ,占5.6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3.05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108.53万元,占7.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11.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9.81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和价格监测中心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5万元,主要用于协作办老干部管理、诸暨市志编纂、遗属医药费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29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经济动态监测分析、石油天然气管线保护、浙商创业创新、山海协作方面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万元,主要用于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面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84.71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监督检查、农本调查、价格听证、全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价格鉴证认证、价格监测预警调控方面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25.89万元:主要用于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等方面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离休干部工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4.81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24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证中心和价格监测中心)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属2个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属2个事业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市发改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3.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7.2 %。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接待外商投资项目业主来诸考察,上级部门来我市调研指导,兄弟县市发改部门来我局交流,与咨询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与交流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85.93%,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相应经费减少。
       6、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市发改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诸暨市价格认证中心、诸暨市价格监测中心2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5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 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3.2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其他资金: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但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发改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如协作办老干部管理、诸暨市志编纂、遗属医药费方面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指反映发改部门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经济动态监测分析、石油天然气管线保护、浙商创业创新、山海协作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指反映2017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听证、农本调查、全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价格鉴证认证和价格监测预警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