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3-27 16: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粮食局

一、诸暨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受市政府委托研究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拟订全市粮食购销政策;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   

2.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储备等计划;组织协调中央和省、绍兴市储备粮的增量、轮换所需粮食的收购工作的落实;指导协调政府“订单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市场行情的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指导和帮助库区、灾区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负责县(市)间粮食调拨运输管理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给。   

3.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做好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做好全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4.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粮食风险基金;督促检查市粮食收储企业对粮食购销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   

5.承担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在诸暨的各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指导和协调全市粮食仓储建设及监督指导粮食企业粮食储备和农村粮食储备工作;管理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6.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和核查等行政审批服务职责。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即:粮食局本级预算。  

二、诸暨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83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6.38万元,占 99.16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专户管理其他资金0万元,占0%;单位结余资金0万元,占0%;其他资金7.02万元,占0.84%。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为833.4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详见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2.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35.98万元,项目支出365.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3.4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1.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发放。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33.4万元,占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占0%。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3.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267.01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及奖励金、医疗及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精减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的基本支出。   

1.3.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安排195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收储公司职工基本费用和草塔粮站出租收入的项目支出。   

1.3.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安排112.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支出。   

1.3.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项):安排4.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基本支出。   

1.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24.3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补助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退休费,医保缴费社会保障缴费的基本支出。   

1.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12.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保缴费社会保障缴费的基本支出。   

1.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安排3.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保缴费社会保障缴费的基本支出。   

1.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42.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1.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0.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1.3.10.粮油专项业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改制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项):安排77.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改制企业遗属生活补助的项目支出。   

1.3.11.粮油专项业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安排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安全日常业务性经费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及工作经费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助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5.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临时追加安排。   

1.5.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上年预算3万元减少16.67%,比上年执行数0.56万元有增加。主要用于上级(国家、省、绍兴)粮食业务主管部门来我局检查和指导粮食工作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储备粮比2016年增加17500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指导粮食业务工作次数需增加。   

1.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01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2.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占 0%;其他支出(类)0万元,占 0%;。   

       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粮食局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7.0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粮食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粮食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粮食局项目支出 21.15%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2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本级取得的保障粮食安全日常性业务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本级为粮油物资金储备的行政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粮食收储公司职工基本费用等。

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油专项活动(项)指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支出。

9.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指事业人员的基本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