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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剿灭V类水 ‘五老’在行动”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12:25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火炬网

诸字关工委20172

关于开展“剿灭V类水 ‘五老’在行动”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诸暨市剿灭Ⅴ类水体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绍兴市关工委《关于开展“‘五老’服务治水”文明行动的通知》(绍市关工委[2017] 2号)和诸暨市文明办《关于印发“万名志愿者服务治水”文明行动重点活动清单的通知》(诸文明办〔2017〕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剿灭V类水,‘五老’在行动”文明志愿行动,尽关工委和“五老”所能,为我市剿灭V类水、三夺“大禹鼎”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6月底。

二、活动内容

按照《“万名志愿者服务治水”文明行动重点活动清单》中“五老”人员剿劣监督行动要求,动员“五老”志愿者对我市江、河、湖、水库、沟、渠、池塘及小微水体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排污曝光、V类水随手拍、治水剿劣我献策”活动,助力我市剿灭V类水体百日攻坚行动,为我市率先完成剿灭V类水体任务贡献力量。

1.劝导不文明行为。各级关工委要发挥“五老”有相对充裕的时间、有较高威信等独特优势,动员“五老”志愿者制止、劝导河道洗涤、乱丢垃圾、乱排污水、圈养家禽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爱水、护水意识和自律意识。有条件的可组建志愿服务队,联同相关部门参与治水宣传、文明劝纠等活动,服务全民剿劣。

2.曝光排污行为。围绕剿灭Ⅴ类水体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实施的“七大工程”,组织“五老”志愿者进行监督,发现企业偷排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当以及其他群众反响大的水污染问题,可拨打市治水办举报电话87029731进行曝光。

3.举报身边V类水。根据市主要领导提出的5月底率先全市域剿灭劣V类、V类水质水体的目标,组织“五老”志愿者举报身边V类水。对我市江、河、湖、水库、沟、渠、池塘(包括小微水体)等自然水体存在大量垃圾(漂浮物)、周围环境脏乱差、水质有异味和观感差(如水体发黑、漂油污等)等不良现象,用相机、手机拍摄现场,进入“吾水共治”公众号点击“随手拍”进行举报,同时注明“拍摄人员、时间、详细地点、水体名称”等,上传“关工委业务副主任”微信群或市关工委办公室。6月15日前,市关工委将从镇乡(街道)关工委报送的举报照片中评选一等奖15名,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其中一等奖的照片报绍兴市关工委参评。

4.撰文献治水良策。围绕我市拉高标杆、作好示范,率先完成全市域剿灭Ⅴ类水体任务,率先实现“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各级关工委要组织“五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当前剿劣治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撰写“社情民意”,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争做治水“建言者”。各镇乡(街道)关工委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6月10日前报市关工委办公室。市关工委将组织评选优秀“社情民意”调研文章,颁发证书,并择优报绍兴市关工委参评。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剿灭V类水是今年我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各级关工委要以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剿劣监督工作,积极组织引导广大 “五老”志愿者自觉参与、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各项活动,以实际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添正能量。

2.确保安全。各级关工委要把握“五老”志愿者在服务治水中“剿劣监督”的定位,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中,要时常提醒“五老”志愿者注意自身安全,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根据上级要求,请各镇乡(街道)关工委于每月13日、2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关工委办公室,上报内容包括不文明行为劝导、V类水随手拍、排污行为曝光等情况。联系人:何建国,传真:87370831,邮箱:zjggw08@126.com。

附件:“剿灭V类水 ‘五老’在行动”文明志愿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诸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火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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