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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永宁水库试运行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5-31 12:41 浏览次数:

  一.防洪调度原则
  永宁水库2017年试运行控制运用计划已经绍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和绍兴市水电局以绍市水利【2017】72号文批复。永宁水库2017年试运行控制计划如下:
  台汛期(7月16日~10月15日)控制水库水位为39.5m,相应库容为759万m3;梅汛期(4月15日~7月15日)控制水库水位为43.0m,相应库容为1189万m3 ;非汛期(10月16日~翌年4月14日)控制水库水位为44.0m,相应库容为1332万m3。
  (一)台汛期
  1.台汛期控制水库水位为39.5m。
  2.水库水位高于39.5m,低于48.36m(台汛期20年一遇洪水位)时,控制水库下泄流量不超过100m3/s,同时控制骆家桥流量不超过1200 m3/s(骆家桥水位为11.5m);
  当栎桥江遭遇出现高水位,桥亭堰处水位将超过堰上人行桥(桥底高程13.27m)时,水库应关闸拦蓄洪水,以减轻栎桥江的防洪压力;
  当枫桥江下游遭遇浦阳江洪水顶托,洪水排泄不畅,骆家桥水位较高时水库应考虑提前关闸拦蓄洪水,以减轻下游防洪直接保护范围的防洪压力;
  当浦阳江干流太平桥水位超过12.14m时,水库应关闸拦蓄洪水,以缓解浦阳江干流的防洪压力。
  当水库水位高于48.36m(台汛期20年一遇洪水位),应以水库本身安全为主,逐渐加大下泄流量,直至闸门全开,但控制下泄流量不大于入库洪峰流量。
  (二)梅汛期
  梅汛期控制水库水位为43.0m。其它调度原则同台汛期。
  (三)非汛期
  当非汛期坝前水位高于控制水位44.0m时,进行泄洪,并维持44.0m控制水位。
  二、调度实施细则
  目前,永宁水库未建水厂,没有向下游城镇供水的任务,仅向农业灌溉供水和泄放生态环境流量,其兴利任务较轻,下游河道安全泄量100m3/s也未经历史考验,为尽可能减轻栎桥江的防洪压力,现将调度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1.在超过限制水位时,以上述试运行批复为准进行操作;
  2.在限制水位以下,当梅汛期水位超过39.5m或者非汛期超过41.0m时,放水管全开,以7.0m3/s24小时放水;
  3.汛期水位39.5m以下或者非汛期41.0m以下,库水位36.0m以上时,可正常灌溉,并向下游河道下泄生态基流0.17m3/s,并可视水库来水量,通过放水管加大对下游河道补水。
  4.水库水位36.0m以下时,应压缩水库下游的灌溉补水。当水库水位接近兴利下限水位时,水库应停止灌溉,视情酌减向下游河道下泄生态基流。
  三、调度权限
  水库溢洪道闸门调度权限归诸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放水管放水调度权限归诸暨市永宁水库管理处,放水前做好预警工作。
 

信息来源:诸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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