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大常委会从自身的工作定位和特点出发,注重总结和提炼,不断提升履职实效。
一是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求“准”。不定期召开主任会议,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和民生保障等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多方论证,适时提交常委会研究,依法作出科学正确的决议决定;积极探索深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常委会票决制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努力将县委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是在行使监督权上求“实”。围绕康美环境、康美产业、康美生活三大体系构建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深入乡镇、村进行走访调研,提出有针对性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今年以来,已提交高质量的调研(工作)报告5篇,其中四篇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并交由相关部门落实。同时,注重加大意见建议跟踪督查力度,提高落实成效,更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是在行使人事任免权上求“好”。修改并完善了任前法律考试、颁发任命书、任职承诺等人事任免制度的同时,依法使用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原则相结合,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任用到重要岗位上去,为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四是在参与中心工作上求“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在种好自家“责任田”的同时,积极参与到“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等县委中心工作当中,主动地开展联系乡镇(村)、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县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作者:淳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姜海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