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诸暨市红十字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医学、教育背景者优先;
(四)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7月31日及之后出生人员);
(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招聘办法、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 2 -4日
2.报名地点:诸暨市东一路68号档案馆大楼12楼(诸暨市红十字会1207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发放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红十字知识和写作等。笔试按1:3进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面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具体面试实际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笔试(面试)时间确定后及时通知符合应聘条件者。
(三)体检、考察
以笔试和面试4:6确定总分,按拟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总分不到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不再另行招考。
三、其他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与聘用资格。
2.已与市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并与劳务保障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0天。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89088258、87256666
诸暨市红十字会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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