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诸暨市委统战部(诸暨市民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8-07 09: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宗局
一、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诸暨市委关于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负责对统战系统的重要活动进行协调,并对贯彻落实各项统战方针、政策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向市委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做好“四大员”推荐、联系、协调工作。
4、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祖国统一为重点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
5、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指导市工商联工作。
6、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党对原工商业者、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等各项政策。
8、指导镇乡(街道)党委的统战工作;协调市级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市侨联工作;管理统战系统海外联谊会、黄埔同学会等有关团体。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能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实行监督。
2、协调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人士,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
3、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4、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的管理。
5、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同境外宗教界的友好往来,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进行的破坏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
6、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7、协助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指导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宗教工作。
8、完成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诸暨市委统战部(诸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只包括中共诸暨市委统战部(诸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预算。
二、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收入决算67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9.14%;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总收入0.01%;上年结转收入5.7万元,占总收入0.85%。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支出决算665.5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8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56.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55万元,项目支出284.61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都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6年年初预算为665.61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87万元,占8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5万元,占7.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3万元,占1.93%;住房保障支出21.96万元,占3.3%。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类)23(款)04(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4.5万元,2016年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开展相关活动。
201(类)24(款)04(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3万元,2016年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类)25(款)99(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7万元,2016年决算为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类)28(款)99(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3.5万元,2016年决算为2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开展相关活动。
201(类)34(款)01(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69.87万元,2016年决算为28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01(类)34(款)99(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86万元,2016年决算为17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开展相关活动。
208(类)05(款)04(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6.95万元,2016年决算为1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改为社保发放。
208(类)05(款)05(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元,2016年决算为33.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年金改革。
210(类)05(款)01(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2.82元,2016年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支出减少。
221(类)02(款)01(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1.96元,2016年决算为2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进档升级以后缴费基数调整。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3%,主要用于接待市外诸商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进一步减少。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61人次,共1.97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3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9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采购支出总额2.25万元,全部为购买办公用品。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统战部已无公务用车。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6.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9.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1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6.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9.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1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201(类)23(款)04(项):指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专项支出。
16.201(类)24(款)04(项):指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7.201(类)28(款)99(项):指其他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方面的支出。
18.201(类)34(款)01(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9.201(类)34(款)99(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20.208(类)05(款)04(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210(类)11(款)01(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221(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