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8-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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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白塔湖管委会
一、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概况
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系于2016年根据《关于印发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诸编(2015) 38号),新设立的负责落实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建设、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诸暨市政府正科级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根据诸暨市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重要的专项规划,拟订湿地公园的总体开发和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湿地公园规划区内各项生态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
4、负责做好湿地资源的普查、实验和评价工作,保管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
5、负责开展湿地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6、根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受林业、农业、环境保护、水利、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委托,按照各部门相应的职责做好各项执法管理工作。
7、制定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协调做好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等工作。
9、负责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
10、对授权经营的白塔湖渔业资源和白塔湖生态旅游资源等进行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11、完成市委、市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包括: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本级决算。
二、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1076.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6.08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3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00万元),占总收入87.3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136.37万元,占总收入 12.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决算1076.0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65.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53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5.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09万元,项目支出977.6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36.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2016年年初预算为439.71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万元,占0.56%;农林水支出428.67万元,占97.4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53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8.05万元,占1.8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49万元,2016年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97万元,2016年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湿地保护(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30.04万元,2016年决算为43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35万元,2016年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53万元,2016年决算为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7.78万元,2016年决算为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27万元,2016年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2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00万元,2016年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万元,无上年决算数。主要用于接待公务人员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办单位,实际运行期2016年7-12月。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608人次,共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23万元,无上年决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原白塔湖湿地办2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9万元,无上年度数,主要原因是新办,单位实际运行期2016年7-12月。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湿地保护(项):是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部门决算公开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