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丽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获得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8-01-02 11:40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民宗局
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文公布了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名单,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等198家单位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我市浙江洁丽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2010年,浙江洁丽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响应中央“产业援疆”的号召,成立“第一师新疆新越丝路有限公司”。多年来,集团公司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两个共同”主题,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创新理念、手段、方法,利用自身产业优势,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的阿拉尔市,投资27亿元开建洁丽雅新疆品牌产业生产研发基地,培训技术骨干,拓展发展优势,解决了2600多位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难问题,为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新疆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据悉,浙江洁丽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是我省获此荣誉7个单位之一。
(郭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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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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