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26 15: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邮政管理局

一、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诸暨邮政管理局开展相关业务的检查工作;

2.承担诸暨邮政管理局交办的相关具体工作;

3.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包括: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预算。

二、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36.67万元,其中:财政款收入136.6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为136.6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1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2.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3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1.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6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增加。

1.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115.31万元,占84.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万元,占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9.23万元,占6.75%。

1.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3.66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医疗缴费支出。

1.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6.89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缴费支出。

1.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2.34万元,主要用于购房补贴缴费支出。

1.3.4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行政支出(项)安排65.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1.3.5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其他邮政业支出(项)安排50.1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休(款)事业单位离休(项)安排8.4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及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5.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临时追加安排。

1.5.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检查招待等支出。

1.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费用科目名称变更。

2.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采购预算总额3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3.专户管理其他资金:预算单位组织非税收入中“不纳库”部分除“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外的其他全部收入。

4.单位结余资金:指单位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导致项目中止、撤销或因超过指标管理年限形成的剩余资金。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0.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行政支出(项),反映行政的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属于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1.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其他邮政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休(款)事业单位离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附件2:诸暨市邮政业发展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