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现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完善组织设置,落实工作职责,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全市老年人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主要职责
1.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学习党章党规等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2.严格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离退休干部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3.积极开展谈心谈话。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采取家访、谈心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关心关爱党员。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5.引导党员发挥作用。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特长和优势,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在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多作贡献。
6.积极开展活动。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等,在安全节俭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7.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关心培养离退休干部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条件,达到党员标准的离退休干部,要及时吸纳。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各项建设
(一)加强政治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二)加强思想建设
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成就,及时通报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变化,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组织建设
1.按要求设置支部。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不具备单独建立条件的单位,要确保每一位离退休干部党员都编入所在单位党的基层组织,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2.按要求配备好支部班子。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应由党员中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老同志担任。原则上由曾担任过本单位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老党员担任支部书记,新选任的支部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3.按时换届选举。按照党章规定,按一定人数比例选举产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支部换届选举结果要及时向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报备。
4.规范组织关系转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确因特殊情况需迁出党组织关系的,必须严格按有关要求办理批准手续,并报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备案。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教育和引导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增强党的意识观念、组织观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坚决抵制各种消极思想和违纪行为,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要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等方面的纪律规定。
(五)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利用好多媒体和网络技术,通过网络党课、志愿活动实践等方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不作硬性要求。
2.完善学习教育制度。把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列入组织部门年度党务工作培训计划,并积极做好党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微信等平台,加强互动交流,构建“互联网+党建”立体化学习教育体系。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居住外地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可以通过送学上门、远程互动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
3.完善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定期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工作,遇重要事项及时汇报;支部委员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党小组定期向支部汇报工作。
4.完善联系、关爱制度。各单位党组织要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一起结对联系离退休干部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在离退休干部党员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走访慰问。
5.完善党费收缴制度。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按月自觉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且须经所在党支部同意,并报经上级党委备案。
6.监督检查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以及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不交纳党费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批评教育无转变的,按照党纪党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基本工作保障
1.加强支部阵地建设。各单位要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原则上应配备专用或共用的支部办公室,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资料。建立专用或多用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室,离退休干部党员形象上墙,有相应的活动展示。提倡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开辟规模适当的学习活动场所,适应离退休干部党员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健全经费保障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按300元/年/人标准列入各单位预算。
3.要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指导协调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顺利开展工作。
五、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领导
1.市委组织部负责业务指导,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党组织书记年终述职评议,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表彰。
2.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在市委领导下,负责做好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
3.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对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关心指导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每年向离退休干部党员通报本单位情况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 中共诸暨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