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管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8-12-26 14:5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管办

  2018年7月23日至8月31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原主任赵智国、主任黄章才同志自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并出具了诸审责报〔2018〕5号审计报告,市公管办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一)关于2015年至2017年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37.32万元的问题,市公管办将在以后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加以纠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预算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二)关于市公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工程履约监管职责”的日常督查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公管办将根据市委办〔2015〕61号第6项制度《关于加强工程履约监管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17〕67号《诸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履约监管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日常督查和全市的工程履约监管情况专项督查工作。2018年7月至8月,市公管办牵头会同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建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27个镇乡街道及12个部门的113个在(续)建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单位立即整改,收到整改情况书30余份。

  (三)关于市公管办缺少会同相关部门对镇乡(街道)、部门招投标工作的绩效考评的问题。市公管办为配合我市全面推进“五清”村居建设,进一步加强了村级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在2018年12月,对全市“五清”村(居)建设所涉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给市纪委。下一步市公管办将继续与市人民政府督查考核局对接,争取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并全面实施绩效考评。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